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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推动各国政府加强环境规制,但是根据规制理论,规制者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可能会被规制企业俘获,或者手中的权利被企业寻租。因此会导致规制失灵问题的产生,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本文首先假定了企业根据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需求,可能会选择贿赂行为,政府也同样可能会接受或者拒绝贿赂,也决于其目标。本文主要探讨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环境规制中,政府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腐败行为,什么因素会影响腐败的发生。第二个问题是贿赂发生的条件以及中央政府的激励政策对以下四方面的影响:对贿赂的发生、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和企业排污量,以及社会福利这些方面的影响。第一个问题中,采取了统一政府的模式,不把政府进行细分,而是把按政府目标的不同划分为三种政府类型,每种政府类型根据自己的目标,在实行政府规制中,在各种条件下,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由于接收贿赂的腐败行为也是它的一种选择,所以重点是在什么条件下,腐败行为会发生,政府选择和企业合谋,包庇企业的排污行为,以及什么因素能影响腐败行为的发生,这样就能以此为依据,选择一定的政策变量,影响和改变腐败行为的发生。第二个问题中,采取了分权政府的模式,把政府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是规制政策的制定者,目标是控制企业污染,监督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腐败行为,地方政府是规制政策的执行者,负责监控企业的真实排污程度,同时也是追求利益最化大为目标的个体,企业进行排污并且根据利益最大化需求选择是否贿赂地方政府。这节利用理论模型,得出了贿赂行为发生必须满足的条件,中央政府通过改变自己的政策,比如调整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政策和对贿赂行为的惩罚,会怎么样影响贿赂行为的发生,以及对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和企业排污量分别会产生什么影响,最后我也分析了中央政府的激励政策会在哪些方面影响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而影响了社会福利。通过这两个模型的结果,本文总结了模型中得出的结论,并且根据这些结论,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希望能够借鉴并且防止规制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最后,对本文的不足之处也进行了相应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