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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有公司出资主体的明确以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不断完善,很多国有公司已初步形成或正在逐渐形成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来说也越来越完善。但是,无可否认,由于国有公司投资主体的虚拟性,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尽完善,部门职能缺陷,人员、资金的流动相对随意,给国有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留下了很大的漏洞。而这些内部制度漏洞恰恰又是国有公司管理层职务犯罪滋生的温床。财务管理的混乱、不规范不仅会直接酿成公司资产流失和资产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而且可能直接或间接诱发公司管理层的某些不正当的私欲恶性膨胀。一些民营公司为了财产安全和事先预防,已经开始实行重大财务支出“多密码同时控制软件”形成机制和相应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取代财务事实上的“一支笔”制度。而在这方面,国有公司却落后于民营企业。基于上述,本文以公司法为依托,试图从公司治理理论出发,在国有公司内部针对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在国有公司财产安全方面形成更为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本文在前言部分,提出了论文研究的背景,明确了在公司治理视野中加强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研究的重要性。接着对目前国内外财务监督机制的研究概况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总结。在第三、第四节中概括了研究的意义及创新点。第一章中利用四个小节清晰地对研究对象所涉及的理论知识予以论述。第一节对本论文涉及的国有公司的范畴予以界定。第二节中具体介绍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内涵、特征,并对研究中所涉及的公司治理理论的边界予以说明。提出公司治理应当既包括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又包括公司外部的治理机制。其中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通过公司的内部制度设计达到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则是指在公司外部能够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作用的机制。比如,债权人治理、经理人市场等。而本论文中涉及到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是指公司的内部治理。在此,本文提出公司治理的核心任务是保护一方的利益不受他方的侵害,减少利益间的摩擦,最终使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在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分配上形成一般均衡。第三节分别从发展进程和理论内涵对内部控制理论进行了分析。在第四节中对论文关键词之一的财务监督的一般理论进行分析。其中涉及财务监督的理论内涵、分类、与相关概念的辨析以及财务监督在国有公司中的特殊作用。第二章提出了国有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的构成体系,即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审批、内部审计是公司财务监督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并分别对构成部分与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的关系进行了论述。第三章在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的构成体系的基础上对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相关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评析,共涉及四个小节。第四章是论文的重点,提出完善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的途径。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完善国有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国有公司大额现金支付的“两支笔”制度、完善国有公司向国资委和股东信息披露的制度等。论文这一章建立在对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研究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探寻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之路。第四章的第一节先后完成了对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职能定位、以及对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划分。这样以来就对国有公司中涉及财务监督的机构、以及机构的权责做出了清晰的梳理,解决目前财务监督权的边界划分不清等问题。在董事和监事会的职能定位、以及对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划分明晰的基础上,应用“多密码同时控制软件”形成机制和相应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论文提出在大额现金支付方面,应当在国有公司的财务审批机制中采用“两支笔”制度,但是为了平衡国有公司日常的经营效率的问题,应当对国有公司在小额现金支付方面,保留目前财务审批的“一支笔”制度。信息是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而没有必要的信息交流,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要在国有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尤其是国有公司向国资委和股东进行必要和重大的财务运行信息披露。文章的结语部分总结了前述各章之研究结论。本论文主要关注于法律层面的制度建设,而制度的详细设计、构建则需要多学科、多领域的共同参与,囿于笔者学科知识的局限并未充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