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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奥塔的后现代理论建立在对“宏大叙事”质疑基础之上,以知识合法化为切入点,从语言资质及语用学角度(即“语言游戏”及语言间的“不可通约性”原则),批判决定文化与社会中“宏大叙事”,进而支持被边缘化的微小叙事并为其建构叙事合法化地位。作为广义知识的艺术,在新中国成立之时,其中“宏大叙事”的表征极为明显。它以政治体制为依托,以英雄与伟人情结、主题性凸显主要特征,占据强有力的合法化地位。它的权威性存在,使当代艺术在初时呈现边缘化特征。艺术进入当代之后,艺术家在思想观念变化之下,以舶来艺术语言为武器解构固有“宏大叙事”的态势进入热潮。艺术家在同它博弈过程中,使借用的这些语言逐渐成熟,经由选择形成极具个人特性的“符号化”语言。这种艺术语言的游戏,破坏了“宏大叙事”中所存在的“发话者”“指涉物”“受话人”三维结构的唯一性和稳定性。不同社会语境下新规则的确立,语言间的“不可通约性”凸显,为其各自独立而构建新的规则、“个人叙事”的合法化,与三维结构共同作用于当代艺术,进而使之走向合法化。本文根据利奥塔对“宏大叙事”的质疑以及“微小叙事”合法化建构理论,分析中国当代艺术中“个人叙事”成立缘由、建构过程和表征,以期分清当代艺术复杂的现状是如何呈现的。首先,通过对建国后艺术中所存在的“宏大叙事”模式以及特征进行提炼与分析;其次,经由当代艺术中的“语言游戏”对前者模式的解构,进而提出当代艺术中“个人叙事”合法化一说;再次,具体论述“个人叙事”在当代艺术中是如何建构自身合法化。其中,重点论述当代艺术叙事如何从“宏大叙事”转向“个人叙事合法化”与后者之所以合法化的缘由。论证过程中,以社会情境的不同“参考系”对“宏大叙事”从显至隐的影响为对比背景,兼顾“个人叙事”合法化的过程及原因的论证,力争证论结合、表述清晰。写作采用比较研究与史论结合的方法,以当代艺术为主线,以不同时代宏大叙事存在表征为证,结合利奥塔的理论对当代艺术中“个人叙事”合法化缘由进行论证。论文以改革开放后当代艺术存在状况为分析对象,运用利奥塔的叙事理论为方法,进而探讨当代艺术叙事中“个人叙事”的凸显及其合法化。论文共分三章,导论叙述国内外对利奥塔理论的研究及发展状况,本文选题原因、意义和创新点。第一章首先介绍利奥塔叙事理论并将它与叙事学进行区分,为论文做方法论方面的准备。第二章以时间为线索,史论结合,通过分析与对比提出论文关键论点,为论文重点部分做理论与背景铺垫。首先论述新中国艺术中宏大叙事模式存在特性,其次引出当代艺术中“宏大叙事”所遭受的质疑,以及其稳定性的被颠覆,以此为第三章的重要论点“个人叙事”的合法化进行缘由找寻。第三章论述“个人叙事”之所以建构成立的原因以及过程中的表征,以典型艺术家徐冰为范例进行论证。针对“宏大叙事”被解构后当代艺术的状态进行反思,认识“个人叙事”的优劣方面。论文的难点在于,如何以利奥塔的叙事理论为方法论,在繁杂当代艺术现有材料中结合,讨论出当代艺术“个人叙事”的建构合理性以及未来的走向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