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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诉讼建立在控辩分离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权的基础之上,力求最终实现控、辩、审三种基本职能并存的基本格局。对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的保障不仅是诉讼民主、法治文明的体现,更是保障人权的客观要求。我国律师的权利保障相对过去有所增强,但由于传统文化和诉讼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律师权利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权利保障不足严重制约了律师辩护的积极性,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阻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因此,我们对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研究对充分发挥律师作用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保障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结合国际规则与外国法在此方面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构想和建议。本文从五个部分对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保障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从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基础理论入手,探寻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溯源并分析了保障律师权利是现代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必然要求,人权保障的本质形式,我国现代“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基础,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需求的作用。第二部分,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保障的现状进行阐述,指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的保障仍然存在着侦查阶段律师的诉讼地位不明确,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以及刑事豁免权等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保障不力,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第三部分,通过对国际规则和外国法律制度中关于律师权利保障相关规定的探寻,得出国际规则和外国法律规定中关于律师权利保障的宝贵经验。第四部分阐述了修订后的《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权利保障的制度规定,对冲突下的《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对于律师权利保障的适用原则进行选择,指出本质趋势是修改《刑事诉讼法》,最终达到修订后的《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高度统一。第五部分,探析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路径。分别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完善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构建律师的在场权和签字权制度等诉讼权利和赋予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刑事豁免权、保守职业秘密权等人身权利两个层次进行具体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