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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忠”范畴为具体研究对象,以各时代思想家和典籍的相关思想观点为基本依据,进行历时性的专题探索,力求从学理上对传统忠德观的古今之变作出理性而客观的分析描述。 关于中国传统忠德观的历时性考察,大致分地位论、起源论、内涵论、主体论、客体论、价值论等依次展开。 第一部分,围绕忠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范畴这一核心观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忠是中国历代思想家最重视的伦理概念之一。其二,忠是中国历代诸多伦理范畴群中的重要成员。其三,忠被赋予了崇高的伦理地位。其四,忠是中国历代臧否人物的重要尺度和标准。 第二部分,着重探讨忠观念的起源问题。关于忠观念的起源,学术界共有七种观点,即春秋时期说、春秋初期说、西周时期说、三代说、虞夏说、氏族公社说和原始社会说。本文主张忠观念起源于尧舜时代。其一,《礼记·表记》、《大戴礼记·五帝德》、《左传·文公十八年》等典籍中有尧舜时代倡导忠德、惩治“毁信废忠”之人的明确记载。其二,尧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忠德,昭示了忠观念的原初内涵。尧舜二帝身上忠的道德行为为古往今来的人们所广泛认可,因此把他们视为我国历史上忠观念产生的标志性人物,是合乎逻辑的。 第三部分,归纳叙述历代关于忠概念的代表性观点,予以分析讨论。 第四部分,集中探讨忠的主体观的历史嬗变。春秋时期,一切人都被认为是忠的主体。战国时代,在忠的主体问题上具有转折性意义,一方面关于君的主体地位的见解还时或有人阐发,另一方面对臣的主体地位的强调空前增多。秦汉以降,伴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特别是皇权的不断强化,“忠”作为人臣之德已经为广大士庶所认同,忠的主体与人臣之间业已形成了高度统一或曰等同的关系,而“忠臣”也相应成了人们心目中对于人臣来说最为崇高的一种名号。时至近代,对传统泛主体主张的复归与翻新成为学术主潮。谭嗣同是第一位明确倡言君、臣、民彼此平等且皆为忠的主体的思想家。其后,刘师培、黄兴、梁启超、严复、柳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