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志愿者组织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性的志愿者组织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志愿者组织最早出现在广东,并形成了我国志愿者组织发展史上四个“全国第一”。即第一个热线电话、第一个正式注册的服务团体、第一个地方性法规、第一个地方性基金会。我国第一个正式注册的志愿者组织:“深圳市志愿者联合会”于1990年6月16日在深圳市注册成功。1999年,我国第一部志愿者组织的性法规在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它标志着我国志愿者组织步入正轨。2007年6月19日,我国成立首个地方性基金会。20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志愿服务事业将其特有的帮扶、沟通、协调、教导和凝聚等功能充分发挥到社会建设中,是公民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当前高校志愿者组织在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成为了一支重要的力量,它弥补了高校学生组织在学生管理方面的不足,在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伴随着我国当前高校扩招和去行政化改革的步伐日渐加快以及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逐步转变,高校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正逐渐演化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如何更好的发挥高校志愿者组织的作用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课题。本文以萨拉蒙志愿失灵理论为基础,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志愿者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的奋斗目标及抚顺市高校志愿者组织的实际情况,分析抚顺市高校志愿者组织存在问题的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创新点,并对有关志愿者组织的理论进行了探讨,阐明志愿者组织的特点;第二部分介绍抚顺市高校志愿者组织服务现状,阐明志愿者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功能作用;第三部分分析抚顺市高校志愿者组织服务存在的问题,指出问题的成因;第四部分结合抚顺高校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完善抚顺市高校志愿者组织服务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