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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民事执行实务中,被执行人在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情况下肆无忌惮的进行高消费行为的现象大量存在,不仅损害申请人权利的实现,也严重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形象。在理想的法治社会里,民众基于其对法律的信仰,尊崇人民法院确定的生效法律文书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我国当前民事执行中“老赖”现象广泛存在,“执行难”问题凸显,说明民众对法律缺乏信仰。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我国“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公民普遍信仰法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为此,考虑到我国国情,为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法律的权威,我国探索建立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是2010年出台的一项新生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笔者旨在通过对限高制度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理论分析,并结合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适用状况,探究出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路径。全文除引言和致谢外共四部分,约3万字,其主要内容如下:一、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概述。这一部分首先阐述限制高消费制度的产生背景,其次具体分析该制度所涉及的相关概念以及该制度的法律属性、法律意义,并比较分析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措施与其他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异同,进而剖析该制度的法理基础。限制高消费是指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禁止其在义务履行完毕前进行明显超出当地社会生活平均水平的消费,以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的一项执行措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具有保全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认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及制裁被执行人的功能,其目的在于惩治和威慑被执行人,促使其自动履行给付义务,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尽快、最大限度的实现。二、我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该部分首先阐述我国限高制度的立法现状,分别从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等三个层面论述。进而分析我国关于该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立法层级低;立法普遍只针对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作出具体规定;对限制高消费的范围规定存在问题;限制高消费的启动模式存在问题;当事人法律救济机制的缺失。三、我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司法现状分析。该部分结合我国民事司法实务现状,通过调查搜集得到的较为详实的司法数据来分析该制度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适用困境,并作出较为全面的论述。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衔接问题;限制高消费的通知送达以及措施解除问题;限制高消费措施操作性不强、适用率低;“高消费”的标准界定难等等。四、探究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路径。通过之前两部分关于我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司法现状分析,该部分提出了几点关于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建议。首先要明确适用该制度时把握保障债权实现、提高执行效率、尊重并保护被执行人正当权益、程序公正四个执行理念;二是要完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的立法;三是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四是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完善申请人自主监管、完善社会监督三个方面来着手设立完备的监管机制。文章分别对各个部分的内容展开了较为系统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