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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干旱的气候、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及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一个比较典型的绿洲型城市。这座城市在大规模开发建设起步阶段,由于没有进行系统性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规划,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耗组成单一,由此造成比较突出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从历史上看,乌鲁木齐市城区周围有非常大面积的、可进行人工绿化改造的荒山和荒滩,如果把这些荒山荒滩规划和纳入到城市生态系统,将会很好的改善城市周边自然环境,维持城市整体的生态平衡,增强和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从而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乌鲁木齐市从2002年开始大力推进荒山绿化项目,经过十几年的荒山绿化项目推进,该项工作对促进乌鲁木齐市城市周围生态环境改善,刺激城市房地产开发,推动就业等社会经济发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乌鲁木齐市目前执行的荒山绿化项目供地政策逐渐与国家当前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不相适应,如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荒山绿化项目进行供地,在保障绿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又能为乌鲁木齐市的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预留用地空间,成为乌鲁木齐市急需解决的一个瓶颈问题。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现有荒山绿化的相关文献资料,以新疆乌鲁木齐市作为研究区域,从公共管理视角出发,采用规范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乌鲁木齐市106家单位和个人办理了荒山绿化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归纳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项目用地供地模式现状,指出现行荒山绿化项目供地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内外城市荒山绿化供地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乌鲁木齐市实际,综合考虑荒山区位、规模、产权等因素,提出了PPP荒山绿化供地模式、政府主导型供地模式、出租型供地模式、市场型主导模式等多元供地模式;建议完善乌鲁木齐荒山绿化项目配置30%建设用地的政策,并提出根据城市各片区控规和详规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合适的供地模式,以解决当前乌鲁木齐市遗留3万亩荒山绿化项目建设用地配置问题,为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项目后续供地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