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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顾名思义、即利用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行为。本文将研究中国大陆地区的网络传播管理行为,全文分为三个部分:1.现状描述——现行管理手段;经验借鉴——国外管理手段;3.政策建议——网络传播管理应有的中国特色。 有人认为网络空间失范,是网络本身的问题。因此,切实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管理,对网络传播的管理,就显得尤为迫切。积极的网络信息传播管理,还有助我们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在传播全球化中发出更大的声音。 我国现行的网络管理总的来说是成功的,在政策上比较宽松,在手段上偏于保守,放眼大处,不究细节,依靠市场调节实现网络媒体的优胜劣汰,依靠行政手段规范传播内容的主流部分,依靠法律解决纠正网络传播无序产生的问题。 政府没有过早地制订网络法规,主要是由于网络这种新生物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方方面面都还处于对其的认识过程中。管理网络传播,就要深化对网络动态变化的理解。正是政府对技术进步的尊重,对网络前景的开明认识,严谨成熟的心胸和器量,鼓励扶植的态度,宽松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1998-2000年的网络热潮,使我们在新的经济形式的荫芽状态不致落后。正是这种科学的“风物长宜放眼量”的眼光,才使新生事物能自主地探索发展,修正不足和偏差。网络立法很迫切,在网络立法前,加强行政管理是唯一的手段。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现了对网络发展不放纵不惧怕的方针,既没有过严,使 网络发展坐失良机,也没有过宽,使网络传播处于“无政府状态”。 本文选取美国判例为典型,阐述海洋法系,同时也是网络传播管理先行者对网络传播的规范。选取德国《多媒体法》,代表大陆法系对网络传播的规范。关注他们在立法上对网络空间的贡献,这对我国播网络传播法制管理也将大有裨益。 在经过了网络信息传播管理现状分析、国外法制经验借鉴和笔者的一些微观的政策建 议后,本文将在最后部分对我国网络信息传播管理模式进行一些管理方针上的宏观建议。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从来都对信息传播进行严格的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丰富了信息传播手段,网络信息传播主体的多元化,更赋予个人极大的传播权力,因此,在网络信息传播管理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具备我们的社会主义特色,才是我们成功进行网络信息传播管理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