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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滨水区域一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社会的变迁,这些地区面临游憩化转向,滨水公共游憩空间成为引领城市旅游主客共享的场所。当代中国空间正义和空间权利问题在社会生活中日益突显,长江经济带的建设要求全流域生态保护与休闲产业开发协同并进,武汉市又面临着旅游品牌的提升和产业复苏的关键时刻,如何通过重点游憩产品促进城市良性发展,解决城市社会空间人地关系的矛盾,成为全社会和武汉市需刻不容缓解决的问题。空间生产理论旨在通过空间矛盾揭示社会结构,通过空间正义贯彻社会权利,是人文主义地理学和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但空间生产中对于游憩现象的现实需求关注不足;长久以来,滨水空间研究也以实证和规范研究为主,忽视了人的主体作用。因此,针对武汉市公共滨水游憩空间的生产过程与机制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拓展空间生产理论在游憩地理学中的应用价值和内涵,通过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城市内部滨水空间的演化过程;同时,发掘武汉市滨水空间的规划、管理面临的矛盾,为长江经济带同类城市提供参考借鉴。基于此,本文以武汉市“两江四岸”地区为研究案例,试图还原和再现城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的过程,分析和揭示其机制,并以“江汉朝宗”两江四岸地区为对象分析城市内在滨水游憩空间生产的客观特征,把握城市内部大规模公益性空间塑造的一般规律。论文基于列斐伏尔“空间三元组”理论构建公共滨水游憩空间生产的研究框架,借鉴旅游社会学、旅游地理学相关理论基础,结合案例地自身特色,提出公共滨水游憩空间生产的多元主体、过程阶段、机制关系;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文本分析法、质性分析法、田野调查法和其他辅助方法获取、分析空间生产过程中的“规训”与“反规训”力量,以质性研究的手段对武汉市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两江四岸”滨水空间进行分析,剖析其中的资本、权力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通过分析武汉市当前存在的若干问题,参照长江经济带构建黄金旅游带和武汉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目标,提出优化此类空间以促进系统内、外协同发展的对策。全文结论如下:(1)通过文献研究,探讨并提出城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的理论体系通过解读空间生产理论,将城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的生产的框架解构为“构想的空间—感知的空间—生活的空间”的空间三元组,其中“构想的空间”大致对应着公共游憩空间规划的过程,是列斐伏尔三元组中的“空间的表征”生产的过程;“感知的空间”大致对应着游憩空间项目落地的过程,是列斐伏尔三元组中“空间实践”的过程;“生活的空间”大致对应着空间中日常生活的过程,是列斐伏尔三元组中“表征的空间”生产的过程。每个过程中均存在一对空间主体,即达成空间趋同性再造的“规训者”和促成空间异质性实践的“反规训者”。(2)通过质性分析,再现武汉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的过程武汉市“两江四岸”游憩空间规划的过程经历了从探索性规划到专门性规划的过程,最终形成旅游管理部门规训者构想中概念上的“江汉朝宗”景区;其他职能部门作为“反规训者”影响了规划的最终形态。“两江四岸”地区的游憩空间建设经历了探索式、示范式、拼图式和缝合式四个阶段;本地居民等反规训者对此空间意义有不同的诠释,促成了博弈式空间实践。日常生活过程中规训者主导的“有声的生产”和反规训者主导的“无言的生产”同步进行。(3)通过演绎推理,解析武汉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的机制通过城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的机制分析,发现公共空间的存在是内生动力与外在动力互相作用的结果。其中内生动力为地方文化与市民需求,外在动力包括权力规划和资本介入。自上而下来看,政府通过公共空间的打造引导建构着大众游憩的需求和价值观,通过规划传递着武汉市的城市利益;自下而上来看,公共空间的生产也得益于自发形成的当代城市文化和居民消费,同时部分居民通过空间权利的博弈产生了公民意识的觉醒。(4)总结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的理论内涵,提出案例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公共空间的形成不仅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同时也是公共政治的产物,城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有其较为独特的演化特征和形成归因。空间要素因活动具有多样性与统一性;空间发展的力量由主体矛盾推动,政治参与促进了进一步的空间实践;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的组织节奏呈现反复性与非线性,形成一个从物理空间到社会空间、文化空间渐进的过程。武汉市滨水公共游憩空间生产面临规划、运营和社会发展诸多层面的问题,文章依据空间正义的理念、实践和路径为此类空间发展提出了一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