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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者日益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既是实现其社会性组织作用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和发展其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又是企业伦理道德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美誉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近年来政府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不断在法律法规层面上加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投资者通过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情况,可以为其投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以2010—2016年在沪深两市连续经营至少5年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建立面板数据模型的方式,对非效率投资影响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检验,并且研究了在不同质量的会计信息、所处不同的制度环境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影响因素下二者的关系有何差异。本文采用Richardson残差模型计量企业的非效率程度,采用上交所提供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指标。实证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中同时存在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两种类型。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能有效抑制企业的投资过度,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能有效抑制企业的投资不足。低质量财务信息的上市公司披露CSR报告更能抑制投资不足,而对抑制投资过度作用不显著。以区域市场化进程为代表的制度环境中,对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以抑制非效率投资没有发挥出有效作用。在所有制差异方面,非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非效率投资类型为投资不足,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非效率投资现象为投资过度。整体上非国企组的CSR披露情况好于国企组,同时非国有企业披露CSR抑制投资不足的作用强于国企,而国企抑制投资过度的作用显著强于非国有企业。本文的研究结果对外部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实践引导作用,可以帮助投资者区分哪些上市公司更有发展潜力;同时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管理层的监管,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可以有效抑制企业的投资过度,提高投资效率,对规范我国资本市场、提高资本市场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