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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中国,伴随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取得伟大成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出现了资源全面短缺、环境污染持续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地球生态系统为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原材料的支持,是整个社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但长期以来受资源无价观念的影响,人们对资源不合理的开采和滥用已经严重影响到生态系统自身的再生能力,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以恢复其生态功能和价值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由受益者对生态建设中的利益损失者进行补偿也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生态补偿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为了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资源耗竭和生态破坏问题所尝试采用的一种解决手段,在平衡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紧张关系中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目前,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对生态补偿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但生态补偿在国内外研究尚处于早期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理论。生态补偿是生态维护与建设的重要手段。生态补偿已经成为生态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以及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指调整生态补偿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所组成的规则系统,构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我国现今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法秩序的任务之一,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是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生态环境日趋严峻的形势下,从环境法律制度的角度对生态补偿进行研究,将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对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和建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背景、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完善的建议进行了论述。论文第一部分对生态补偿及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进行概述,主要介绍了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概念以及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介绍了建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背景、必要性可能性;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对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建议,明确了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构建了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立法的体系框架,提出了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