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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短缺已经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内陆河流域的缺水地区更是如此。解决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落实中国水法中明确规定的“建立节水型社会”。水权交易制度的建立能够督促水权拥有方进行节水,而水权交易实施的关键是定价问题。
考虑到水权交易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水资源本身价值、权属价值的计算复杂性和水资源分布的时空不均性及复杂性,如果直接对水权价格所包含的各个成份进行解耦并直接定价,很难给出一个普适性的模型或算式。因此,从水权交易的操作过程出发,采用一种既利于操作又利于揭示真实价格的定价方法就显得极为必要。
本文首先对水权的内涵进行剖析解释,然后引入最古老的价格发现机制--拍卖对水权交易进行定价研究,并以黑河流域甘州区为例,利用拍卖方式对水权交易定价进行研究。文章从理论上证明利用拍卖方式分配水权资源即有利于揭示买卖者心中水权的真实价格,又能达到合理配置水权资源。在此理论可行的基础之上,选择了甘州区四个灌区(盈科、大满、西浚、安阳灌区)作为试验区进行调查。此次调查采用一阶密封拍卖的方式,选择四个灌区共141户农户进行试验拍卖,之后考虑交易价格的可接受性后选择80份达成最后的试验拍卖。论文综合分析了国外水权交易的影响因素和当地实际情况,认为影响甘州区水权交易价格的影响因素包括收入水平、作物产量和价格的线性组合、总用水量、与市场的距离、现行水价和未来水价预期、不同灌区差异(虚拟变量)、可优先交易水权量(节水潜力)、水权稳定性和出售水权方的个人特征。除了以上影响因素外,作者通过分析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经济含义,对总用水量设置平方项,对作物价格和产量线性组合及总用水量设置交叉项。论文共建立了四个计算模型:模型一,没有引入后面设置的平方项和交叉项,其余的变量全部进行计量模型之中;模型二,考虑了所有设置的变量形式的计量模型;模型三,剔除了模型二中不显著的变量,之后重新设立计量模型;模型四,试图解决模型三中存在的共线性问题而引入岭回归的计量模型。通过这四个模型的对比分析得出,在显著水平0.05水平以下且与交易价格成正相关的变量有净收入,种植收入、农业耗水量、节水潜力;而达到显著水平0.05以下且与因变量成负相关的变量有农业耗水量平方项、种植业收入与耗水量的交叉项。
综合以上分析得出政策性建议,以期在将来展开广泛水权交易的过程中,提供一个界定水权概念和水权交易定价的示范,为个人、企业购买和转让水权或政府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