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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药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出。在2012年就连续曝光了“修正药业毒胶囊事件”、“广药维C银翘片事件”等等,药品安全问题成了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能够帮助人们治疗疾病、维护身体健康,但如果药品的用法或者用量不当,将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甚至可能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不同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直接面向广大的消费群体,所以在药品安全的保障上,药品零售企业具有更为直接的责任。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大病去医院、小病进药店”成了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我国的药品零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何保证这些企业的规范经营,从而保障人们的用药安全就成了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关键任务。本文从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理论和实践出发,通过研究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体系,分析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中存在的立法问题和实践问题,借鉴美国和日本的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体系,从而对上海市的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体系,主要包括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性质及分类的介绍、对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体系的介绍和对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现状的介绍;第二部分分析了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均衡问题、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问题、距离设限的法律问题、执业药师的立法问题和其他法律问题;第三部分介绍了美国和日本的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体系,总结了美国在市场准入制度、行政处罚机制、药师协会作用和执法人员构成中的先进经验,并介绍了日本药品零售企业距离设限的两个违宪审查案例。第四部分提出对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立法和实践的完善建议。立法建议主要包括制定统一规定,弥补法律空白,取消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距离设限的规定,制定执业药师管理规范条例和加强法律责任制度;实践工作的建议主要包括经营资格准入制度的并轨,监管主体引入专业人才,监管方式灵活化和引入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