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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对司法管理及教化的研究刚刚起步,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中国古代司法管理的研究更是几近空白。本文通过对唐代司法管理及教化的系统研究,其成果将成为中国古代司法研究的一部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之一,唐代法制,承先启后,总结了秦、汉、魏晋、南北朝以来封建王朝法制建设的经验。唐代司法管理,系统周密,条目简明,对唐以后封建司法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影响深远,我国宋、元、明、清各代司法管理均奉唐制为圭桌。古代亚洲各国如朝鲜、日本、越南的司法管理亦以唐制为蓝本。司法与教化密切相连,以司法的教化作用为视点观察唐代,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唐代的政治和法律体系。唐代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司法较为完备的时期,具有相当的代表意义,通过截取一个朝代作为典型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将对当代司法管理这一全新领域的研究有所推动。同时,对唐代司法管理及教化的研究还可以对当代司法的改革与发展有所借鉴。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唐代司法的继承与演变。通过对唐代司法发展脉络的梳理与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司法与政治、社会发展的联动关系,以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司法所发挥的作用,为随后的展开研究打下基础。⑵唐代司法机构的设置与权限。有唐一代,中央及地方司法机构管理是比较完善的,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整套机构健全、职责明晰的司法机构。在强化皇权对司法机构控制的同时,中央司法机关的分工负责与职能的交叉制衡机制初步显现,特别是对中央司法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可谓手段多样、效果明显,对当代仍有一定的启发意义。⑶唐代司法官吏管理机制。唐代十分重视司法人才的选拔与使用,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堪称典范。对专职司法官吏的选拔、任用与管理,唐代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与措施,特别是对司法官吏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具有鲜明特色。同时,为了使司法官吏从业更加制度化,还建立包括薪俸、休假和退休的职业保障制度。⑷唐代司法流程。司法流程的规范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唐代司法流程在制度上十分完善,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比较规范,特别是在对流程的控制和监督环节上比较严密,确保了司法机构的公正执法。⑸代司法的成效与局限性。唐代司法与前后朝相比,具有突出的特点和成效,但囿于封建专制统治等诸多历史原因,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⑹唐代司法的教化作用。司法与教化是密切联系的概念,唐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儒法融合的成熟期,在儒家思想的总体指导下,法成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司法在这种大背景下,其教化作用不可忽视。⑺唐代司法的借鉴意义。论文的最后,围绕对唐代司法及教化的研究,从五个方面来阐述其对当代的借鉴意义,以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