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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少数民族科举政策是元代特有的多民族社会的产物。它萌生于元代多元文化与特殊政治模式的夹缝之中,来自统治民族蒙古、西域诸族和汉、南人族群的各种势力之间的利益纠葛贯穿始终,赋予其鲜明的民族色彩。 困境与机遇交相辉映决定了元代少数民族科举政策必须首先保证文化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统治民族利益的命运。在对同为少数民族政权的辽、金二朝科举政策的借鉴和变革中,在均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两榜分设的少数民族科举政策应时而出。这一过程是各既得利益集团力量相较的过程,同时也是元代繁杂的各族群传统文化相互激荡、彼此包容以至认可融合为一体的过程。 以四等人制的民族政策为基本指导思想推行两榜分设的制度,是调和各族利益的结果,既凸显了统治民族的利益保障了其政治特权又彰显了处于政治弱势的被统治民族的文化优势。政策等级性的最大特点是歧视程度循色目、汉人、南人族群渐次增强,且夹杂前者对后者的倨傲。政策向右榜的倾斜以各族群教育现状为立足点,具有劝勉少数民族子弟勤勉向学和鼓励应试的双重意义。元代两榜分设的少数民族科举政策其本质是各股力量的此消彼长,相互妥协折中,最终取得蒙汉双赢的结果。儒者在参试者权利上的让步赢得了科举推行的机会,尽管社会地位卑微但取得了文化上的胜利;统治者在政策方向上的妥协既赢得了士子之心,又巩固了本族的政治地位,但也因此难逃歧视之论。 十六次科考录取了大量的蒙古、色目进士,这一新兴的士人阶层给元代糟糕的吏治带来几许清廉之气,各族进士之间的频繁交往促进了各族群文化的融合。政策向右榜的倾斜激励了蒙古、色目族群子弟学习儒家文化的积极性,但是功利的诱惑也导致了舞弊的层出不穷。终元一代,没有推行以蒙古新字作为答卷语言的政策,使其陷入传承的困境,随元政权的瓦解最终以烟消云散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