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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盛行的大浪潮下,数据的传输连接万事万物,无处不在的智能终端与互联网相互联系形成了庞大的数据系统。当前大数据规模已经形成,大数据将不可避免地参与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参与到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中,并且给人们的认识活动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大数据不断冲击着人们认识世界的传统方式,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并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框架和内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通过对大数据现象的透视,从主体、客体、过程和成果四个方面探讨和分析了大数据认识活动的特点,力图研究在大数据技术背景下,人们认识活动的展开模式以及包含的认知逻辑所发生的深刻变革。本文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从一般认识活动的主体本质和表现形式来引出大数据认识活动的主体,论证和分析大数据认识活动主体的三个新特征:主体的综合性、主体的知识全面性和主体存储、运算能力无限性,并且在此过程中促进了大数据认识活动主体本质的进一步实现;2、从一般认识活动的客体本质和基本特性入手,以大数据时代数据化的特征为基点,解析大数据认识活动客体的间接客观性及其在复杂技术背景下的表现形式,论证和分析了大数据认识活动客体主动呈现和整体涌现的趋势以及大数据认识活动客体的不确定性特征;3、通过分析认识活动的一般过程引出大数据认识活动继承性的新特性,及其所包含的认知逻辑的多样性:相关性与因果性并存、精准性与混杂性同在,同时大数据的认知模式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深刻的变革;4、通过分析一般意义上认识成果的基本特性,论证和解析了大数据背景下认识成果的三个新特征:间接符合性、非必然性和依赖数据相对性。从以上四个方面全面解析基于大数据的认识活动,有助于反思人类认识世界的传统方式,从而揭示大数据对人类认识活动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