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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方针。党的十八大更是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构建生态文明新农村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而当前,我国农村环境状况却总体不佳,部分地区污染严重。为此,必须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力争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建立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让广大农民不仅享受到新阶段经济发展的成果,更感受到“美丽中国”在农村地区的生动体现。本文就吉林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导,结合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现实情况及需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绪论部分从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此类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与创新等做了概述。第二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论进行了阐释,主要包括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依据等。第三章分两部分对吉林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进行了阐述,包括吉林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和吉林省生态示范区建设分析。第四章深刻分析了吉林省新农村生态文明将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第五章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吉林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诸如:完善农村环保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污染控制、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等。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一步。吉林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充分吸收国内外生态农村建设有益经验,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力争在推动本地区农村发展的同时,为其它地区发展提供新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