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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众多学者的研究文献表明,一国的金融结构可以用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在整个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来衡量,林毅夫、孙希芳、姜烨在文章中提出了最优金融结构理论,其中金融结构被界定为金融体系内部各种不同金融制度的安排比例以及相对构成,且金融结构是从多个角度影响收入不平等的,不同的金融结构在影响储蓄、分散风险和配置资金等方面的机制和方式各有优劣,单一的去讨论某一种金融结构难以确定其对收入差距总体的影响。京北金融总裁罗明雄认为,我国金融结构优化的过程伴随着追求金融总量的扩张,在过度追求金融总量的情况下,金融结构的优化进程总是迟于金融总量的扩张,资源配置功能有可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所以一种合理的金融结构需要体现资源的配置功能。 本文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并且分地区的对金融结构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联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本文根据研究的对象以及数据的可得性主要分析了金融结构的以下维度:①金融市场与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即直接融资(股票和债券融资)在融资市场所占的比重结构,又称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金融融资结构);②不同规模银行在银行业中的分布情况,即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银行业结构),并且结合历来学者的相关理论研究,在分析了中国东中西部地区金融结构发展现状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现状的基础上,采用2005年—2013年中国31个省的面板数据建立了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东中部地区金融结构的优化、直接融资比例的提高,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西部地区的金融结构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没有显著的关系,主要原因是西部地区的融资结构大部分都是贷款融资;东中西部地区的银行集中度对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的正效应,意味着银行集中度的提高将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且中西部地区银行集中度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较东部地区大。 本文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几条建议,以期为政府当局拟定金融发展政策提供相应的依据:第一,各地区应坚持证券市场的发展,合理的范围内加大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幅度,力求融资结构与当地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第二,各地区应继续鼓励发展村镇银行、私人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扩宽丰富资本的来源;第三,金融结构的优化以及金融体系的建设都应该同步于金融总量的扩张。这对我国金融结构优化升级以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均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