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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混业经营的浪潮席卷全球,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地得到了很大发展,而我国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难以适应混业经营的世界大趋势。金融控股公司因其可以实现“集团混业、法人分业”,不失为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迈向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事实上,我国已开始出现金融控股公司。然而,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架构也可能带来特殊风险,因此,如何防范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了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首先分析了台湾、美国法律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并对我国大陆的金融控股公司给出了定义,然后分析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动因,包括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投资组合效应,最后回顾和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英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发展。第三章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架构带来的风险,包括风险传递、利益冲突以及资本的重复计算。第四章探讨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模式的选择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模式可分为多元化模式和一元化模式,论文对这两种模式进行了比较,并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模式的选择提出建议。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论文首先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然后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模式选择提出建议。第五章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的措施,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的完善和避免资本重复计算的方法。这一章首先考察了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以及“联合论坛”的相关指导原则,对我国大陆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然后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避免资本重复计算的方法即基础审慎法和基于风险的累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