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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运用经验主义认识论提出了社会契约、有限政府等政治学理论。作为启蒙时期最具影响力的西方自由主义代表之一,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标志性人物,洛克的独立与批判精神以及自由主义观念都契合了当时英国社会的政治需求和革命进程。资产阶级革命结束以后,由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和发展,对自由的诉求不断呼之欲出,如何建立一个权威力量,维护个人自由的同时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化成为国家建设的重大问题。面对近代国家的双面诉求,洛克基于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政治现实对现代政府制度的建立以及人类自由精神的追求进行了政治学思考和分析,构建了以自由主义为原则的现代政府理论,奠定了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原则。洛克提出以社会契约的方式构建政府,创立了以保障个人权利为目的、以法治和分权为运行方式的有限政府理论,作出了自由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初政治表达。洛克的分权学说开启了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的先河,他的有限政府理论奠定了西方宪政发展的理论根基。尽管洛克的政府观为西方政府体制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任何理论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洛克提出的有限政府理论,尽管制约了政府的权力,却忽视了对“有限”与“有效”之间关系的权衡,忽视了关于“自由”与“法治”、“自由”与“权威”、“自由”与“善”等不同社会价值之间关系的平衡考量。洛克政府观对现代国家构建和国家治理有着深刻的启迪。首先,要修正对政府的消极认识,重塑公民的政府认同感,这是推动执政为民的逻辑基础;其次,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的利益与权利是我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实现立党为公的内在要求;同时,加强对政府“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反腐倡廉的实现途径;最后,建设法治政府是改善政府治理和推动国家现代化的主要动力。洛克奠定了现代政府理论的基础,但他对人性的看法持一种消极的态度,不能科学地揭示人性的本质,他的消极政府观念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家治理问题,从而为现实政府改革和国家治理提供有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