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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和量刑是刑事审判活动的两个基本环节。定罪是量刑的前提,量刑是整个刑事审判活动的最终目的,二者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同等重要。近年来,规范量刑问题成为当下刑事司法改革的热点之一。为此,最高人民院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一是规范量刑方法,制定详细的量刑指导意见;二是规范量刑程序,将量刑“纳入法定审理程序”之中。在官方量刑程序改革的“试点”之外,学界为探索量刑程序的完善也在进行着积极的努力。目前,学界主要存在两种主流的改革主张,一种是主张把定罪与量刑分离开来,建立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另一种主张是建立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程序意见》)中确立是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改革模式,但是《量刑程序意见》中对于量刑程序及其内容的规定大都具有概括性和总领性,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而且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量刑程序作明确规定。因此,本文将以2012年刑事诉讼法通过为背景,就如何构建我国相对独立量刑程序进行阐述。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分为三章,全文三万字左右。
第一部分是量刑程序概述。首先,对量刑和量刑程序的概念进行界定,并概括量刑程序的基本特征。其次,主要分析了量刑程序的两种基本模式的成因和运行机制,进而分析了两种基本的量刑程序模式的区别和各自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域外量刑程序模式的对比分析并从中得到一些我国构建独立量刑程序的启示。
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我国选择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理由。首先,分析了我国现行混合式审判程序存在的问题。其次,进一步分析我国现阶段量刑程序改革的现状和量刑程序改革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最后,分析了选择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必要性,并分析了目前为什么只能选择相对独立的量刑模式的理由。
文章第三部分主要是在2012刑事诉讼法通过之后笔者对我国量刑程序改革所作的思考。首先,针对就2012刑事诉讼法中是否规定了量刑程序这一问题进行了梳理。其次,在2012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笔者对于量刑程序改革进行了大胆的构想。最后,对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