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但与此同时,利益分配的结构性失衡也已经成为不少中国问题研究者的一项基本共识。如何通过深化分配改革来促进利益分配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进而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一个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从政治学的学科视角来看,与经济社会转型相伴生的利益分配结构失衡对国家治理的转型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在后一种转型过程中,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则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本文的目的,就是要试图从分配改革的角度,来回答在中国利益分配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应当具备何种国家治理能力,以及如何通过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来推动分配改革的问题。论文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在不同的分配环节需要有不同的国家治理能力。基于这一假设,文章的总体思路就是要探讨在各个分配环节当中国家治理能力存在何种问题,应当如何应对。根据这一思路,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在导论中主要对分配改革视域下的国家治理能力建设这一研究主题所对应的问题背景和选题缘由进行了说明,并在对已有研究观点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以及研究的基本思路进行了一般性阐述,从而为正文部分的展开做出铺垫。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和分配改革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除了对文章基本概念进行界说之外,主要是希望通过对这种相关性的分析来建立分配改革与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之间的内在关联,进而为后文的展开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在这一过程当中,本文采取了较为主流的三分法,即将分配过程划分为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个分配三个基本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这三个不同的环节所对应的国家治理能力分别为协调发展能力、汲取分配能力和引导规范能力。之后从第二个部分开始就分别对每一个分配环节及其对应的国家治理能力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初次分配中国家的协调发展能力。这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居民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落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现状,相应提出应将“两个同步”作为初次分配的导向,而国家则应相应提升其协调发展能力。在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方面,针对初次分配中不同的收入部门应当采取不同的举措:就居民部门而言,应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同时设法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就企业部门而言,应加快建立和完善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机制,促进利润水平及其分配的合理化;就政府部门而言,应在保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加强对税收结构的优化。在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方面,则应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基础上加强对劳动者权利特别是集体劳权的保障,同时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工资增长的动态调控机制。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二次分配中国家的汲取支付能力。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作为二次分配顺利展开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财政改革的历史过程进行了回顾,认为国家财政能力的变化过程呈现出先变弱后转强的U形曲线,其中的转折点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有效提升了两个比重,在整体上增强了国家的汲取能力,但是汲取能力自身的结构并不理想。其中的突出表现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兴起,而由此带来的虚高房价挤压了中间阶层的发展空间,不利于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形成。要妥善解决土地财政的问题,应地方政府财政汲取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由土地交易环节转向保有环节。在财政支付能力的提升方面,则应在财政支出相对规模维持一定水平的基础上,加强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以权责一致为基础,妥善处理府际关系,促进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的统一;通过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增强财政支出向民生项目倾斜的意愿和动力,提升财政支出在优化分配结构方面的绩效。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三次分配中国家的引导规范能力。在这一部分中,首先回顾了国家对社会慈善事业的认识转变,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慈善事业复兴和发展的基本过程。认为社会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尽管发展较快,对分配结构的优化具有积极作用,但也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应该从法律制度、财税政策,以及意识形态等三个层面对三次分配加以相应的引导和规范。最后是结语。对导论中所涉及的问题背景和选题缘由进行了呼应,并简要总结了文章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同时也指出了现有研究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