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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察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当前党中央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越来越严的要求,随着诸如魏健等越来越多的以案谋私、以权谋利的纪检监察机关的害群之马落网,“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受到了史无前例的关注。习近平曾指出,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问题上要把自我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都结合起来。然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的问题研究较少,能够为自身监督实际提供的借鉴还不多,尤其是区级纪委作为基层纪委,政治敏感性及政治定力与市级纪委还有一定的差距,且区级层面腐败现象较市级而言更具多发性,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工作受到的挑战更大,如何进一步构建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体系成为本文着重研究的问题。本文选取W市X区作为研究对象,从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现状出发,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状况进行调查,掌握W市X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监督现状,根据权力制约监督论、内部控制理论、社会制约权力理论等为理论依据,从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的监督主体、监督过程、监督效果等几个方面为切入点,并考虑内部与外部环境、对风险的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等因素,综合分析成因,根据前文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的要求和启示,从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结构体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提出更具操作性及实际效果的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体系构建方案。本文认为,当前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监督主体监督意愿弱、监督权运行漏洞难把握、监督效果虚化。究其成因,主要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存在着“同体监督”困境、监督权自身的特殊性、内外部及上级的监督制度不完善以及由于监督过程的保密性、独立性、自由裁量扩张性导致的自我监督过程受限。因此,本文认为构建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体系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建立有效的党内监督权力结构体系,主要包括理顺与外部监督主体间关系、转变干部监督职能科室定位、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第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主要包括健全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健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第三,建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社会监督、其他部门监督、特邀监督和家庭监督。三方面同时发力,构建起严密的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与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