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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卢梭的思想中,有着至为重要的两端,它们分别是自然和德性。本文主要目的,乃是要研究自然和德性在卢梭思想中的相对位置和相互关系。搞清楚自然和德性在卢梭思想中的相对位置和相互关系,对整体地把握卢梭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弄清卢梭思想中自然与德性的关系,有助于我们选择何种解释进路来理解卢梭的思想。在本文中,先分别处理德性和自然的问题(第二、三章),然后再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来理解他们的相互位置和关系(第四章)。 第二章主要从卢梭的宗教思想入手,来考察卢梭对德性问题的重视。本章指出,宗教并不如某些国内研究者以为的那样,在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卢梭对宗教的思考,是从属于他的政治和道德思考的,而卢梭之所以重视宗教,是因为他重视道德和德性。由此,我们说明了德性在卢梭的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在完成这种关注重心的转换时,我们也顺便对卢梭所采取的特殊写作方式做了说明,这为我们在下文中进一步阐释卢梭的文本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我们也会指出,在卢梭那里,德性实际上具有多重的含义:一类是类似基督教的德性,一类是古代城邦的共和德性,还有一类是的爱弥儿身上的德性。 第三章主要处理何为自然的问题。本章想要说明,在卢梭那里,自然的含义既具有较低的一面,也就是“自我保存”的一面,同时也有较高的一面,也就是”完善“的一面。我们先从卢梭的自然状态理论人手,来看何为自然的问题。卢梭对自然状态的思考具有明显的反宗教特征,它突出了人的自然中较低一面,亦即与自我保全相关的那一面。但我们通过对柏拉图作品的分析发现,古人也思考“起源”的问题,卢梭对起源的此类思考对古人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并且古代哲人与现代哲人一样,都意识到“自我保存”的重要地位。然后,我们通过分析卢梭的作品指出,卢梭并不认为只有自然状态中的一切才是”自然的“,卢梭对自然的理解中也包含有”完善“的意涵。卢梭与古代哲人的区别并不如乍看上去的那样大。 第四章主要是从卢梭自己的作品中总结出一个心理学的框架,来看自然和德性在卢梭思想中的相对位置和相互关系。在卢梭看来,社会中的人是无法逃脱“自尊”(a mou r-propre)的,关键问题在于它被引向了哪个方向。具有自尊的社会人同样也可以是自然的。一个具有同情的情感,并过一种富于趣味的精致生活的社会人,乃是更加接近自然的。同情情感和品鉴力,乃是将自尊引向好的且更加合乎自然的方向。同时,各种不同的德性也可以在“自尊”的心理学中得到讨论,在卢梭看来,各种不同的德性只是自尊的不同普遍化形式而己。我们发现,卢梭认为古典城邦的德性在“去自然化”的道路上走得过远,以致自尊的形式完全扼杀了自然的情感;爱弥儿的德性则不同,它是最低限度的“去自然化”,它没有扼杀自然的情感。同时爱弥儿的完善作为其自然的一部分,也是有利于爱弥儿保持其德性的。爱弥儿的自尊最少依赖于偏见,最少违背人的自然倾向,自然和德性在爱弥儿那里得到了最好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