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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亲周期效应,简单地说,是指当经济冲击发生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会呈现同经济波动,从而在监管压力下,影响到银行的信贷行为,并最终加剧经济波动。目前国际上越来越重视金融系统中的亲周期性,包括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亲周期效应,学者们对此问题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并提出了缓解建议。然而,这些研究和缓解建议多是针对发达国家,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考虑到实际上这种亲周期效应对如我国这样,资本市场不发达,融资严重依赖银行信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冲击更大,且可能随经济运行方式和信贷行为特征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因而非常有必要系统地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亲周期效应特别是其在我国的可能表现及缓解措施进行研究。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第一章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在相关方面的研究;第二章借助模型较全面详细地分析了资本充足率监管亲周期效应的传导渠道并比较了新旧资本协议亲周期效应传导渠道和程度的差异,为后文研究打下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了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制度变迁和目前取得的效果;第四章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实证分析了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亲周期效应的特点;第五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各种可能缓解资本充足率监管亲周期效应的措施进行了讨论。本文通过上述分析主要得到以下几点结论:第一,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亲周期效应主要通过三个渠道传导:(1)银行资本渠道,指经济冲击通过改变银行资本,即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部分,从而使银行在监管压力下做出亲周期的信贷决策,进而加剧经济波动。(2)监管资本要求渠道,指依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关于风险资本要求的规定,经济冲击会使计算出的风险加权资产,即资本充足率的分母部分发生改变,从而影响银行在监管压力下的信贷行为。(3)超额资本储备渠道,也与资本充足率的分子有关,若银行决定或监管要求在经济繁荣时期少持有超额资本,则此渠道将增强亲周期效应;反之,则削弱。第二,旧资本协议主要有可能通过银行资本和超额资本储备两个渠道产生亲周期影响,而新资本协议则有可能同时通过三个渠道对经济波动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新资本协议框架下产生的亲周期效应要大于旧协议,新协议内部评级法的亲周期效应要大于标准法,而高级内部评级法产生的影响又要大于初级内部评级法。因而,我国在逐步加强资本充足率监管、向高级内部评级法推进的过程中,须充分重视亲周期效应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采取适当措施缓解。第三,我国2004年以来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其中关于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规定决定了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亲周期效应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资本渠道传导。第四,在我国逐步加强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过程中,资本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刚性约束凸显,同时,我国银行的贷款供给也会对产出产生同向影响,因此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亲周期效应传导渠道在我国存在。第五,由于我国银行信贷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外生性,因而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亲周期效应有可能表现出单向性,即在经济萧条时期,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将会加剧衰退;而在经济繁荣时期,资本充足率监管却不会进一步推动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