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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频频曝光,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日益关注,监管部门也陆续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由此可见,履行并披露社会责任俨然已成为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我国市场起步较晚,关于社会责任方面的理论、实证研究仍处发展阶段,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研究显得十分重要。而在国内外学术领域,将合法性机制中的模仿性同形应用于信息披露的研究较为少见。因此,本文在新制度理论框架下,采用理论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考察合法性压力和不确定性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的模仿行为以及由此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本文首先从模仿行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以及外部治理三方面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假说。随后,以2009-2012年我国强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构建频率模仿、特征模仿和结果模仿三种模仿模式指标,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多元回归,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模仿行为,且主要是模仿同行业其它企业平均水平的频率模仿。随后,将治理环境和证券分析师关注作为调节变量,从两个角度研究外部治理机制对企业模仿程度的作用,结果表明治理环境较好的地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模仿程度会有所上升,使得信息披露水平有所提高;分析师关注度高的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水平相对较高,模仿程度却有所下降。这意味着,好的治理环境带给企业更多的是合法性压力,而非监督企业管理者行为的治理能力,因此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是由于企业之间的模仿行为。而分析师关注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压力,更发挥了监督治理的作用,促使企业采用正确的方式(即加强社会责任的履行,进而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高了社会责任披露水平,而非通过模仿,这是两者差异所在。进一步,本文考察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模仿行为对市场评价和盈余信息含量的影响。结果表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会带来好的市场评价,盈余信息含量也会越高,且这两种效应在模仿程度较低的企业中更加显著。由此可以看出,市场对信息披露中模仿程度较低甚至不存在模仿的公司所持的期望更高。文章最后,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结论,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以及进一步研究方向。本文将信息披露研究向经济社会学领域拓展,从更加微观的层面为制度理论中的模仿趋同现象提供了新的证据。并且在研究中纳入治理环境和市场中介等因素,也为外部治理机制在信息披露和管理者行为领域的应用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