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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为减轻政府财政赤字、改革行政体制,推行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目前这一模式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这些国家大部分的公共服务供给职能已转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来承担,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1995年上海第一次引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但其在我国推广的一直比较缓慢,仅在上海、深圳、广东等一些东部发达省市发展的比较成熟,中西部地区少有尝试。党的十七大之后中国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重要内容,被提到中央高度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各地政府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纷纷开始了各自特色的购买实践活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国内主要形成了购买岗位和购买项目两种典型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需要因地制宜的选择使用。太原市2009年开始逐步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由于起步较晚再加上社会组织发展不太成熟,现主要以购买岗位模式为主。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各地方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要求,大力倡导的一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殊政策。其一方面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以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的方式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太原市政府2014年开始实行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政策,2014至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了三批共2458名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本文以太原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为案例,通过实地调研以及对政府、承接机构、购岗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到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政策在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扶植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专业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也存在各责任主体定位不明确、承接机构发展不成熟、岗位内容行政化倾向明显、未建立购岗人员长期激励机制等问题。本人基于公共管理相关理论的研究,结合各地实践经验从政府、承接机构、购岗人员三个层面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建议政府在今后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中创新购买模式、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薪酬水平、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以促进太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本文的研究对于丰富我国中西部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本土化理论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