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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极度珍贵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国家、地区的发展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同时作为生态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是生态系统中参与最广泛、最频繁但又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但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上一轮规划实施时,总是面临着规划空间不足、布局不合理、规划导向转变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与修订。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已经成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一个重要专题,一方面评价结果有助于了解相关规划的执行情况,为规划调整、修编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研究丰富和完善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方法体系。本文以土地管理学理论、土地经济学理论、人地协调理论为研究基础,选择地处发达地区周边,正在经历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典型区域——广东省云浮市为实例,结合研究区实际情况以及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主要控制性指标,构建了以规划实现程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为主要因素的评价体系,通过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对云浮市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结合云浮市城市定位与发展方向,分析未来土地利用需求与可能的空间布局变化,从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耕地布局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规划修订协调性4个方面,进行云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可行性分析。研究结论显示,本文构建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较为客观的反映了云浮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通过规划的实施,云浮市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的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得到一定的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复垦得到全面推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地区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维护。在规划修订可行性方面,云浮市能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规划既定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划目标;通过调整,基本可以满足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及各县、区其他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综上所述,在广东省粤东西北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云浮市“一江四组团”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对云城区、云安县、罗定市、新兴县和郁南县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订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