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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同时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我国国土有42.7亿亩是林地,远远超过耕地面积,所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意义重大。目前,在全国各个地区的绝大部分林地还处于权责不清、主体不明、利用不够、经营粗放的状态。这已经严重制约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效益的提高和农民增收的步伐。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推开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改革的时间看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3年改革至今,确实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效。从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来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发展空间的拓展和延伸,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是增强林业竞争能力的支撑和手段,也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从本文选取的试点——辽宁省岫岩县来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老百姓管护林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森林火灾大幅度下降,集体林权制度越来越从根本上深入民心。推进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坚持两条基本准则,即是农民获利益和生态受保护;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管理与放活经营两大重要关系;紧紧把握林权界定和农民决策这两个关键环节;认真抓好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项重要任务,把全国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推向高潮。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重大。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刻变革,是农民增加收入,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提高了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但还有部分地区的少数群众的认识依然不够深入,阻碍改革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但这少数的反对因素已经阻止不了我们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其实质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使林业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国家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重大,要依靠群众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正确认识并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规律和本质,大力推进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文第一、二部分是以林权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相关理论为基础,运用归纳总结、理论分析、比较研究、实地调查等方法对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进行阐述。并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回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吸收借鉴,进一步推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展。文章第三部分阐述了辽宁省岫岩县的退蚕还林工程。柞蚕产业是岫岩县延续多年的产业,只有植被好的地方才能放养柞蚕,但是经过几年的放养,对当地林地造成严重影响,造成了“有山不见树,有树不成林”的现状,区域沙化严重,生态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开始推行退蚕还林工程,对当地多年的沙化蚕场进行改造。这是一项任务艰巨并且难度较大的工程,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方针政策,大力予以政策、资金扶持,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使退蚕还林工程取得了让人瞩目的成效,当地的历史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都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文章第四部分对岫岩县退蚕还林中的问题和当地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思考研究,并在文章第五部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以后他人的研究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