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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入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是巨大的、空前的。虽然我国2000年才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但就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大约15.5%的现实情况而言,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问题不亚于甚至远远大于其他老龄化国家。因此,对于养老保障体系的研究和构建已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课题。其中,养老服务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背景是,一方面,虽然家庭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仍占有基础性的地位,但由于受到体制转型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而另一方面,我国机构养老的发展不尽入意,也一直没能成为养老服务中的主要力量。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使我匿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看到了新的曙光。然而,由于我国居家养老还处在初级阶段,缺乏经验,再加上我国复杂的现实情况,导致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没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中,如何整合政府、社区、市场、社会组织以及家庭等多种资源和多元力量来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本文的目的则正是希望弄清上述参与主体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如何相互协调以发挥最大的作用。本文主要运用公共产品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通过文献研究法、理论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来研究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主体的责任分担问题。从结构上看,前两章先是给出了论文写作的背景、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等,作为论文的切入点;第三章则主要描述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清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中各参与主体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是通过介绍国外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参与情况,以此为我国提供借鉴;第五章是给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五个参与主体以明确的责任划分,并试着探索了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总体上看,本文在坚持“政府主导、扩大社会参与、依托社区开展居家养老”的道路下,对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社区、市场、社会组织和家庭这五大责任主体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了它们在参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英国、美国和日本的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明确了各个主体的职责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合作。五者的有机结合有助于促进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提升养老服务的水平,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并加速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