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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爱比克泰德哲学是一种以人生幸福为其旨归的道德哲学。在爱比克泰德看来,幸福在严格意义上讲不允许有丝毫不幸和失望的可能性,幸福与不幸之间的区分是绝对的,幸福本身并无程度上的差别,人类只能处于幸福与不幸的两极,由此,幸福是无条件的,其中不能沾染任何不幸的渣滓,故它只能存在于完全由己的东西之中。这种完全由己的东西,爱比克泰德将之定义为“在我们控制下的东西”。 “在我们控制下的东西”是人类实现其善与幸福的惟一领域,爱比克泰德整个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这种无条件地“在我们控制下的东西”。爱比克泰德从不同角度,即自由意志、表象、判断与赞同、欲求和避免、选择和拒绝的角度,对这种“在我们控制下的东西”进行了分析描述,从而阐明了人类达成幸福的不同进路,这几种进路之间并非互不相干,而是一种多而一的关系。 “自由意志”,是直接关涉人的善恶属性的道德选择,人的善恶只能在“自由意志”领域中彰显,而在“自由意志”领域之外的一切事物,则并无善恶属性,故爱比克泰德主张人只关注“自由意志”领域内的东西,只致力于自身的美德和“自由意志”的完善,力求获取一种“与自然一致的”自由意志,从而达到一种免除激情的幸福状态。 爱比克泰德认为,“表象”不仅是感性的,而且是理性的,它与语言和概念密切相关,故“表象”可以成为“赞同”和“判断”的对象。因个体的语言和概念储备的差异,所以对表象的处理又是个体性的,如何运用表象是一种个体性的事件,而表象的理性特征又赋予了人以重构表象的可能性。正因如此,人可以通过“正确运用表象”,从而达到一种去除激情的幸福状态。 爱比克泰德认为哲学训练可以划分为三个领域,即“欲求和避免”、“选择和拒绝”、“判断和赞同”领域,并认为这三个领域中,最为重要和迫切的是在“欲求和避免”领域的训练,“欲求和避免”领域的训练关涉的是人的激情,此领域的训练目的在于:通过达成对真正善恶的认识,引导人达到一种免除激情的幸福状态。 这种免除激情的幸福状态,爱比克泰德进一步将之定义为“自由”。这种自由既非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也不是选择意义上的自由,而是一种消极的和否定意义上的精神自由。爱比克泰德的以精神自由(幸福)为鹄的的道德哲学,作为一种乱世中的典型的哲学形态,对于身处逆境中的人,无疑还是有一定的抚慰和激励作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