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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必须稳步推进“城镇化”,构建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在这一过程,必须妥善安置城中村转型居民,保障好居民权益,使之能够真正融入城市生活,避免“伪城镇化”现象出现。而完善的养老保险机制能够有效解除和预防贫困以及某些经济社会风险对城中村转型居民造成的威胁,保障其生存权和发展权,能够有效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同时对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论文主要是针对城中村转型中居民这一特定群体,为保障其养老权益,提出了构建以“2+2”模式为核心的新型居民养老保险机制。首先,论文介绍了城中村存在的背景及其存在的负面问题,分析了城中村转型中居民面临养老风险的原因以及这一特定群体养老保险的特殊性。其次,文章中对我国城中村转型中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沿革做了系统的梳理,并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重庆等典型地区针对城中村转型居民所选取的养老保险模式进行总结、分析,发掘出养老保险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立法层次偏低、结构框架设计存在缺陷、构建中政府责任缺失、资金供给机制不合理、资金管理运营不成熟、对运行缺乏有力监督。最后,通过之前的分析和借鉴,提出了创建以“2+2”模式为核心的新型居民养老保险机制,从缴费机制、账户设置、养老金运营机制、监督机制以及支持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求创新出全国普遍适用的城中村转型居民养老保险机制,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保障城中村居民权益,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