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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主义作为一种刑法思想和刑事政策,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并在当代治国者和国民的心理中留下了隐蔽却又深刻的烙印,使得在中国当下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重刑主义的倾向十分明显。因此,对于中国传统重刑主义的研究,不仅具有还原历史事实的理论价值,也具有反思当代中国刑事政策合理与否的实践意义。在中国历史上诸多形形色色的重刑主义者中,明太祖朱元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本文以朱元璋的“重典治国”思想和政策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相关史料和前人研究成果的整理分析,对朱元璋“重典治国”思想的内容和形成原因、“重典治国”政策的主要方面、发展过程、对明代法制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分析了“重典治国”政策的效果,从历史比较的角度和刑法学理论的角度分析了“重典治国”思想和政策的利弊得失,以及“重典治国”思想和政策对于当今中国刑事实践的启示意义。本文共分六章,在第一章中,本文通过对相关史料及洪武时期立法和司法状况的分析,提出了朱元璋的“重典治国”思想主要由“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以法为教、注重刑罚的威慑性及以重为主、轻重结合四个部分组成。在第二章中,本文认为朱元璋之所以会形成“重典治国”思想,主观上是由于个人出身、生活经历和个性性格的影响,客观上则是因为受到了中国传统重刑主义思想的潜移默化及他对元代因法制“缓弛”而覆灭的教训的总结。在第三章中,本文分析了朱元璋亲自参与制定的主要“重典”:《大明律》、《明大诰》及其他严刑峻令,通过与前代立法相比较的方法,得出了其刑罚畸重的结论。这些“重典”是朱元璋在“重典治国”思想指导下的产物,制定出之后又成为朱元璋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基础,因此是联接朱元璋“重典治国”思想和“重典治国”政策的桥梁。在第四章中,本文分析了朱元璋将“重典”作用于实践,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主要内容,本文认为朱元璋的“重典治国”政策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镇压“贼盗”、重典惩贪、铲除异己、严格经济管理、文字狱以及特务司法等。在第五章中,本文分析了“重典治国”政策在洪武时期的发展演变过程和对洪武之后明代法制的影响,本文认为,“重典治国”政策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统治形势的变迁相应地发生着变化,朱元璋将“重典治国”政策视为应对乱世的权益之计,在其统治后期对之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并要求其继承者放弃“重典治国”政策,因此,“重典治国”政策虽然对明代法制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并没有使其超出封建法制的正常范围。在第六章中,本文首先分析了“重典治国”政策的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并认为其消极效果大于积极效果。其次,本文对中外历史上的重刑主义进行了简略的梳理,并通过比较说明了明初“重典治国”政策未蹈秦、隋两朝因严刑峻法而灭亡覆辙的原因。再次,本文从刑法学理论的角度,结合朱元璋的“重典治国”政策,分析了重刑主义的弊端。最后,本文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朱元璋“重典治国”思想和政策对于当今中国刑事实践的反思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