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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指出审美愉悦是一种独特的愉悦。这种独特性首先体现在其与对快适的愉悦及对善的愉悦之间的划分上。审美愉悦是由对象形式引发的愉悦,对对象存有是不关心的,是非利害的。审美愉悦的前提是建立在自由概念基础上的对象形式的主观的合目的性。也就是审美活动中,对象是合乎主观目的的,这个主观目的就是自由。审美愉悦的机制是在快与不快的心理机制下,想象力、知性之间自由嬉戏。这种嬉戏是想象力在自由中唤起理解力。审美愉悦的本质是自由感。作为一种预设,审美共通感是自由的一个先天基础,它许诺、保证着自由。因为在审美共通感的前提下,情感的传达才是可能的。倘若情感无法传达,人与人之间便处于一种相互隔膜的状态,感觉处处受限,便不会有自由感。这种自由感是审美超越的根基,它达到对有限性、现实功利性的消解,从而实现审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