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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思想家孟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构想,“诗圣”杜甫在一千多年前也向世人发出了内心对住房的感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将生理需求视为人最基本的需求,而生理需求中就包括对住房的需求,只有生理需求得到满足才可能追求其它高层次的需求。住有所居,作为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伟大命题,一直是我们国人的生存梦想。满足人们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不仅有利于实现人民安居乐业,而且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降低社会管理成本,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是政府应当优先提供的公共产品。因此,作为一项社会职能,政府在实现国人“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新形势,我们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为此,党和政府作出重大部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启动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成千上万的居民由此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保障房供给总量短缺、总体质量不高,供求结构不合理、层次和优化度低以及保障房建设中的“慢、差、偏、应付”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使这项民生工程大打折扣,在社会上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甚至成为诸多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的“着火点”。作为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的两级主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负有共同责任。长期以来,地方政府注重考虑局部经济利益,忽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形成了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中央政府保障房政策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执行的态度。政府间的利益博弈已成为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异化的重要原因。基于此,从政府间利益博弈的视角分析我国保障房政策执行难原因,探索优化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的路径,具有很强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文章运用理论研究、案例研究和经验研究的方法,探究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异化问题,并选取江西省X县和新加坡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正反两面案例,从利益博弈视角进行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思想认识、科学决策、建章立制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提出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