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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是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在我们看到城市面貌发生巨变的同时,大量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也随之出现,尤其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沿海城市农民工问题更为严重,农民工群体具有文化素质低、人数众多、流动性强等特点,因其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而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是农民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的社会权利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对农民工合法利益的保护显得日益重要。对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法律援助制度在各种保障措施中因为其经济性和高效性而使农民工作为权利保障的最佳选择。近几年来,由于党和国家对农民工问题十分重视,许多学者也将研究的视线转移到农民工群体上,但是却很少深析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援助救助问题。基于此,笔者对广州市1000余名农民工进行了调研,以农民工维权为分析视角,探讨了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确实维护了不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必须面临一个外部客观情况,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存在的问题,包括劳动违法现象严重,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不畅通、仲裁、诉讼维权成本高等等;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自身的问题,如经费人员不足,宣传不到位等等,这些都阻碍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整治劳动违法现象、畅通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经费、人员保障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的必要途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面临问题的深层原因及其对策成为理论界亟待探究的重大课题,研究和解决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