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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治理实践和理论的不断深入发展,控股股东代理问题的研究日益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新兴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中常常存在控股股东或是持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我国资本市场上股权结构问题一直是影响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为能够有效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不断减持,流通股规模不断扩大,但经过一系列的改革,股权集中度高的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控股股东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控股股东掌握绝对控制权,使得其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缺乏有效的制衡。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更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为了有效应对控股股东侵占行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制衡控股股东成为重要的趋势。因此本文将在前人的相关研究基础上分别从机构投资者的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以及异质性三个方面来实证分析对控股股东“隧道”行为影响。文章首先阐述控股股东隧道行为的研究背景,提出机构投资者对制衡控股股东隧道行为的影响。其次,对机构投资者、控股股东以及隧道效应进行概念界定,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动因、治理手段方法以及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机构投资者类型对控股股东隧道效应的影响;股权制衡对控股股东隧道效应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文献回顾和评述,并进一步阐述研究的理论基础。此外,分析了控股股东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表现。最后,采用2011-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实证分析机构投资者、股权制衡对控股股东隧道效应的影响。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和直接资金占用作为控股股东“隧道效应”的两个代理变量。在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方面,一方面,考虑机构投资者稳定性即否采取价值投资、重视企业长远发展,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仅通过股票买卖获取差价的投资行为,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稳定型和交易型。另一方面,考虑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即是否与目标公司具有密切的利益关联,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独立型和非独立型。使用分位数回归验证机构投资者的股权制衡度对控股股东隧道效应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的股权集中度与控股股东“隧道效应”呈负相关关系,表明机构投资者股权集中度高,制衡能力强对控股股东的约束能力越强,控股股东隧道行为付出的成本越高,发生的可能性越小。与交易型机构投资者相比,采用价值投资策略,摈弃短视行为的稳定性机构投资者更能有效的抑制控股股东的“隧道效应”;与非独立机构投资者相比,独立机构投资者更能有效地抑制控股股东的“隧道效应”。最后,根据得出的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加强机构投资者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倡导机构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等,并指出本文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