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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服务业的高速发展和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是新形势下我国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由于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推动着后GATS时期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深刻变革,我国服务业自身在国民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和服务逆差逐年扩大的压力,我国面临着服务业外资准入改革的紧迫要求。2013年中国的启动上海自贸区,首要目标就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扩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作为外资准入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负面清单回应了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和双边投资谈判对中国国内外资管理变革的要求。2013版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出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简单照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做法也引起人们对如何制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思考。因此,有必要通过国内外资准入管理法律的梳理和域外服务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运用的考察,为服务业负面清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本文第一部分从三个角度介绍了服务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基本理论。首先文章对服务业外资准入的概念和特征作了介绍,以SWOT模型分析了服务业外资准入的特点,并对服务业外资准入、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和服务国际化的关系作了介绍。其次分别从国际条约义务、经济学和法学视角重点分析负面清单的理论依据。最后通过实证考察的形式,分析了我国服务业外资准入引进负面清单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服务业外资准入的现状并进行了制度梳理与总结。首先分别分析了GATS框架下我国服务业开放程度、服务业外资准入在外资准入格局中的现状和服务业各门类的外资准入现状。其次以表格的形式对我国现有的服务业外资准入制度进行了重点梳理,归纳出不同行政许可审批的类型,并对上海自贸区2013版负面清单对行政许可审批的改革作了分析。在本部分的最后,文章总结了我国服务业外资准入制度的整体状况。第三部分服务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域外考察则从四个方面展开。首先介绍了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实例,然后介绍了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在负面清单建设上的得失,接着简单介绍了以柬埔寨为代表的转型国家的服务业负面清单。最后则从国际法的视角分析了国际投资保护协定(BITs)和区域自由贸易区(RTAs)中服务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款对国内立法的要求。第四部分是文章的重要连接点。通过第三部分的介绍,文章在第四部分归纳了域外服务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对我国的启示,归纳出负面清单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重点、立足服务业竞争力差异,以规范的立法体系为依托和有相对突出的重点领域。第五部分是文章的落脚点。本部分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服务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构想。首先从单轨制与双轨制之争、组织本位与资本本位之争的分析探索服务业乃至外资法的立法模式。然后从我国服务业外资准入的功能位分析出发,明确了我国完善负面清单的基础目标。接着文章从制定负面清单的具体方法回应了前文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最后从商务服务企业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服务标准化立法和行政备案行为的可诉性探讨了负面清单外服务业外资监管和备案管理的配套法律规范。最后,文章就行文的逻辑进行了简要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