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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责任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如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这个问题,要求企业要促进生态文明,参与社会建设,承担该尽的社会职责。对于不同的企业,三中全会有不同的要求,但都要求承担社会责任。近些年来,中国的房地产业迅速崛起,但同时出现了很多社会责任问题。其发展与其承担社会责任现状的不协调令人担忧,过高的房价、物业的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已经影响到社会和谐的大局,也引起社会众多人士的关注。因此,本文选择房地产企业为研究对象,探究房地产企业承担和披露社会责任的问题。首先,介绍了本文整体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的意义。在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容方面,回顾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以此为基础,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了阐述,为全文的研究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分析的主线,通过分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个阶段,归纳了房地产企业的各种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并分为直接、间接和特殊的利益群体三类。以此为视角,界定了房地产企业包括的直接、间接和特殊责任三部分的内容。具体来说,直接责任包括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承包商和供应商等,间接责任包括政府、资源环境、社区、公益事业、其他等,特殊责任主要指拆迁户和农民工等。再次,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案例为对象,先对该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做了介绍。然后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前文界定出的直接、间接和特殊责任三个方面,对其最近几年披露的CSR报告进行了纵向的对比分析,并指出其披露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最后,介绍了我国房地产企业不同的社会责任理念和CSR报告的公布情况,从而总结出信息披露存在的现状。在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存在的具体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加快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步伐、增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强化会计基础披露及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增强社会监督及提升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四个建议,以此来指导企业相关信息的披露,补充和完善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创造性地把拆迁户和农民工这两个特殊利益群体包含在内,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的特色所在。拆迁户是开发地产,尤其是改建、扩建地产时必须面临的群体。有效地维护拆迁户的各项利益,关系到整个开发项目的顺利进展。而农民工,即劳工,是工程施工的主导力量。他们用自己的体力劳动满足着人们对房屋的物质需求。虽然他们不是主要的利益方,但他们的利益往往被忽视,出现了很多恶性事件,如暴力拆迁、农民工跳楼等。随着新闻媒体对此的大量报道,他们已经成为全民共同瞩目的焦点,不仅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外在形象,也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