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代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公共生活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的公共生活并非指发生在物理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中的生活,而是以追求公共福祉和承认公共价值为基础的共同体成员所进行的一种具有公共性的交往活动。交往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促进公共福祉;交往的内容是有关公共福祉的议题;交往的方式是理性地协商、辩论、交流、倾听、谈判、妥协等;在交往中,共同体成员相信并承诺遵守“承认共在、平等自主、有公共目标、尊重差异与多样性、允许自由运用理性批判与表达”的公共价值。因而,从根本上说,公共生活就是个体间理性地对公共议题进行对话的交往活动。本文是在公共生活的范畴内,借“班级公约”这一班级公共事务,来思考班级公共生活的品质状况,尝试在展现真实的学校生活和人的精神生活的同时,揭示出个体参与学校(班级)公共生活的限度所在。全文首先叙述了研究者在Y校的研究历程,以研究者的研究经历与感受向读者揭示了学校准公共生活自然带有的一些非公共性表现,如封闭性、私人性和排他性,这有助于形成初步的学校公共生活印象。其次,研究者从规则和生活两个维度描绘了一幅规则中的Y校生活图景,以此来揭示出个体参与学校公共生活的客观限度,包括学生自主时间的缺少、公共参与的精英化、公共参与渠道的缺乏与闭塞、公共活动的形式化倾向、学校价值导向的固化与缺乏社会维度;第三、四、五章是主体的主体部分,是围绕着班级公约这一主题展开的分论题的思考,尝试借助班级公约这一公共事务来剖析学生公共参与行为的内在限度。在“公约产生中的‘主体’之困”中,研究者探讨了班级公共生活中的主体参与问题,看似自主的个体实际上却处于主体性受困的状态;在“公约内容中的‘他者’游离”中,笔者借用规则内容与生活事件呈现出学校生活中的“他者”境遇,缺少了与他者的伦理联系,个体的行动将会失去公共意义;在“公约执行中的‘理性’排斥”中,通过对公约执行中的数量化思维、学生公共行动的理性状况进行分析,笔者试图唤起教育对人的公共理性进行培育的责任意识,并将“对他者负责”这一“我”与“他者”的伦理联系看作是公共理性的结果,三个论题在此达至聚合。学校(班级)生活应当是朝向公共生活目标的,这是笔者所坚信的理念。为此,这里所做的基于事实或理论的思考,力求能够揭示当前教育实践中学生公共参与的限度,学校当下生活与公共生活的距离。当然,能够塑造人的教育本身也是可塑的,只要我们意欲成为理性和道德的行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