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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然要对建设用地需求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这就促使建设用地急剧扩张与土地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凸显。因此,在这种“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扩张”两难境地中,探索耕地保护约束下的建设用地合理发展规模研究思路,实现由“两难”到“双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可以为科学制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一定依据和参考借鉴。本研究在国内外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及其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确定建设用地合理发展规模为目标,探究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规模之间的内在联系,对耕地保护约束下建设用地规模研究理论进行了尝试性探索,并以河北省卢龙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探讨了耕地保护约束下区域建设用地发展规模研究思路,构建了耕地保护约束下建设用地规模研究方法体系,为科学制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一定依据和参考借鉴。(2)构建了基于粮食生产能力的耕地可供转用量测算模型。结果表明,以粮食生产能力为基础的耕地可供转用量是一个介于不同质量耕地转化的数值区间,在粮食生产能力向耕地面积转化过程中,耕地质量的差异决定了可供转用量的数值。该模型的构建为耕地非农转化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对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3)在耕地保护对建设用地规模约束机理研究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K和耕地可供转用量Q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当K≤Q1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下的建设用地规模能够在保证区域粮食安全前提下得到充分满足;当Q1 < K<Q2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下的建设用地规模能够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占用耕地质量的差异决定了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当K≥Q2,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4)以河北省卢龙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最终得到耕地保护约束下2020年卢龙县建设用地合理发展规模的三套方案:高方案9825.48~10085.10 hm2;中方案9825.48~9946.70 hm2;低方案9811.86 hm2。通过耕地保护约束下建设用地合理发展规模的研究,对提高建设用地规模预测水平、促进社会经济与耕地保护协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