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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首例人类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引发了我国国内乃至国际范围内的普遍争议与深层思考。究其原因,在于这一编辑行为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法律法规的违背、对人的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的漠视以及对基因编辑活动中国际较为普遍建立起来的科研与临床方面共识的破坏。对此,我们首先要从人类基因编辑的技术本身着手,在一次次的技术革新中把握这一技术的发展历程。站在目前以CRISPR/Cas9为代表的基因编辑技术的视角,通过对操作条件、应用成本、作用成果的了解,简要阐述这些基因编辑技术在农牧业以及临床医学上的现实应用。基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此次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与以往人们对这一技术的现实应用的不同之处。目前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分为对婴儿的风险以及对社会的风险。而对婴儿产生的风险主要指的是由于目前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尚未攻克脱靶效应、免疫排斥以及副作用等技术难题而引发的对婴儿的身体健康产生的一系列未知影响。而对社会产生的风险则主要侧重于基因增强的角度,阐释以基因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技术将增强性基因混入人类基因池后可能带来的危害、对公平理念的冲击、两级分化的加剧、歧视观念的加深以及对人类尊严的侵犯等方面的风险。与此同时,我们不应单就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目前的技术问题以及基因增强所带来的巨大风险而全盘否定这一技术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对于以治疗、纠正或弥补基因缺陷与基因异常导致的疾病为目的的对人类胚胎的基因治疗,一方面我们可以基于自由与平等的理念从基因被编辑婴儿的父母的角度对其生育权、健康权以及个人利益的维护层面进行阐述。认为对于因自身在生育方面具有遗传性疾病而陷入困境的群体可以在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过程中,通过基因治疗拥有健康的后代从而完成其个人理想。另一方面,我们也可基于平等的理念从基因被编辑婴儿的角度对其健康权以及个人利益的维护层面进行阐述。在肯定其健康权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强调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对胚胎进行的基因治疗将会在身体健康以及权利的维护层面为后代带来长远的助力。科技的发展不应独立于法律的框架之外,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技术亦是如此。面对这一技术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以及长远助力,我们在对其进行法律防控的过程中不应呈现一刀切的态度,而应针对这一技术存在的不同阶段和类别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展,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若以此为目标,我们便必须从比较法的视野下对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立法层面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对域内、域外有关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立法层面的理解与综合分析,思考我国目前立法上在应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时存在的法律防控的缺失与低位阶、胚胎权利保护的忽视以及行政领域伦理审查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对于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在借鉴域外立法的思想精髓与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找寻出一条针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适合我国的法律防控之路。对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未来走向,一方面,我们应当在肯定法律防控的必要性的前提下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给人们带来的成果益处和风险弊端进行审慎地权衡。在此基础上建立设立法律防控策略过程中的补充性、科学性与民主性的总体思路,并在这些总体思路的引领下,阐述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限制领域、完善婴儿及其父母的权利保护问题并加强与细化伦理委员会的监管。另一方面,也可从制定伦理规范、提升伦理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支持技术发展等非法律防控的角度来进一步减少技术难题和基因增强所带来的巨大风险,从而保障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