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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在中国社会源远流长。宗族以其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农耕性、自给性、封闭性、稳定性等特点在农村地区建立起独特的宗族团体,依靠世代相承的血缘系谱关系界定宗族内部严格的社会规范和权利与义务,以族法家规处理宗族内部的财产、赡养、婚嫁丧娶问题,解决各种纠纷,以实现家族的和谐运行和乡村秩序的稳定。宗族习惯法是传统中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其与国家法一起共同维护传统的社会秩序。 20世纪以来,社会急剧变迁,随着一次又一次的社会革命、政治运动和文化运动,宗族制度遭到一次又一次激烈批判和冲击,迄今为止,宗族的外在文化形态几近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法制建设,国家制定法体系已相对完备,国家法律已经逐渐深入乡村社会,成为调整乡村社会关系的主要社会规范。然而值得注意想象是,在广大的北方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以宗族习惯法处理乡村家族社会事务,调整宗族内部关系的情形。这不能不让我们认真思考当代中国北方乡村宗族习惯法存续的原因以及宗族习惯法运行的社会土壤等诸多问题。 山东菏泽N村,是典型的北方农村。其于明永乐年间由自山西迁入的牛氏宗族所建,迄今已有六百余年历史。传统社会中,宗族是N村的基本社会组织。N村牛姓宗族有着自己的辈分、门、族谱、祠堂,有着自己的社会权威----家长、家族长等,有着自己的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宗族习惯法及宗族礼仪。经过近现代革命的洗礼,N村宗族的外在文化形态已基本消失。然而,N村宗族习惯法并未完全退出村民的社会生活,其仍然在婚姻、丧葬、分家析产、纠纷解决等问题的处理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特别是当代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农村宗族社会又逐渐走到前台,家族活动日益活跃。 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山东菏泽N村为个案,对北方农村的宗族、宗族习惯法、宗族习惯法在当代的运行、宗族习惯法存续的原因及其现代价值等问题进行考察,从村民的日常生活观察宗族习惯法的历史与现实。 全文由引论、正文、结语三大部份组成。引论部份主要说明选题缘起,梳理研究动态,明确研究对象和范围等。正文由三大点组成:一、山东菏泽N村宗族及宗族习惯法。主要介绍N村家族的由来,N村宗族的辈份、门、家谱、祠堂,家族权威,宗族习惯法等传统宗族的外在表现形式以及这些形式在当代社会的存在状况;二、山东菏泽N村宗族习惯法的运行。主要介绍N村婚姻家庭习惯法、丧葬习惯法、分家析产习惯法及解纷习惯法的基本内容及其在当代的存在及运行状况。三、山东菏泽N村宗族习惯法存续的原因及现代价值。主要探析宗族习惯法在当代北方农村存在的社会土壤及现实需要,并探讨宗族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及其在乡村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结语是对研究论题的总结和展望。笔者认为,在我国现代法治建设进程中,为促使法律在乡村社会得到很好的实施,必须正视宗族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和功能。全盘否定宗族习惯法——试图用国家制定法完全替代宗族习惯法的做法,并不能完全有效地解决乡村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国家制定法也可能会丧失其原有的权威和社会基础。因此,在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国家制定法与宗族习惯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