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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权是行政权的核心和主要表现形式,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在社会转型期会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审时度势,“权变”的处理。行政裁量权的特殊性使其广泛存在于整个行政管理领域,也使之成为当代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必须扩大行政裁量权,而行政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张同时又给权力的运行失范提供了条件,进而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对依法行政构成威胁。因此,深化对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和规制问题的研究,对于丰富行政法学理论,促进行政法的发展以及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行政裁量权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行政裁量权的概念、分类以及特点等;第二部分对行政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与控制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为后文的讨论奠定基础;第三部分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重点对德、英两国的行政裁量权控制进行了考察,总结了两国的先进经验,从而为我国的行政裁量权控制提供借鉴;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现实国情的考察,指出了对我国行政裁量权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则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重点从强化行政价值、加强立法控制、严格行政控制、强化司法控制四个方面对我国行政裁量权的规制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