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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国家作为人类在自然界中改造外在环境并且体现自身文化与意志的载体,从它们产生的时刻起,二者之间便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从亚里士多德关注的城邦国家到今天我们关注的全球城市与民族国家,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国家的形态与内容也在不断地转型。从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开始,城市就作为支撑国家转型的单位与载体,虽然在不同国家中的表现形态不同,但是本质逻辑具有一致性,即城市是推动国家转型的重要因素,决定着国家转型的广度与深度。本文从这一视角切入,试图通过不同阶段和类型的城市与国家关系模式,研究城市在国家转型中的功能、载体与途径。 许多研究集中于将城市化率作为城市发展的典型特征,以此来建构城市与国家转型间的关系。但是我们的研究发现城市化率的高低与国家转型的成败没有正相关关系,它是城市与国家转型关系的外在表象。虽然城市化率很高,甚至出现过度城市化现象,但是,拉美国家的国家转型却遭遇中等收入陷阱的挫折;即使城市化率较低,甚至出现城市化不足现象,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国家转型仍然遭遇巨大危机;只有西方先发展国家,在从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工业国家的转型过程中,才实现了与工业化发展相匹配的城市化率。所以,要探寻城市与国家转型之间的关系,我们还需要挖掘更深层次的机制。 因此,论文建构的理论解释路径指出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理论是城市与国家转型关系的重要理论解释方式。城市力量是现代化要素的复合性代表,是现代化要素在城市空间中最综合的体现,最集聚的中心与最基本的平台。它由市场要素、制度要素、权力要素以及参与要素组成,前两者发挥驱动作用,后两者发挥控制作用。在四种要素的分化组合下形成四种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依附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掠夺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发展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以及平衡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 但是这一力量在先发展国家与后发展国家的表现方式是不同的。对于先发展国家来讲,城市力量作为资本集聚的结果自发生成,并作为一个独立变量推动国家转型。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讲,城市力量由国家塑造,然后,国家通过自身塑造的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先发展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在建成的国家体系内部,改善城市力量与城市化过程以促进城市发展;后发展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培育城市力量,以城市化过程与城市发展,支撑并推动国家建设与转型以建构完善的现代国家体系。所以,后发展国家必须培育良性的城市力量以保证国家转型的有序行进。 论文梳理了中国的三次国家转型,并指出中国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的不同模式。论文认为中国从晚清帝国到国民政府时期(1840-1937年)的国家转型,属于依附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从共和国建立到文化大革命时期(1949-1976年)的国家转型,属于掠夺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今)中国的国家转型,标志着从发展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向平衡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模式的过渡。 论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国家转型模式向平衡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方向的迈进,虽然具备可能性,但是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我们不应仅仅关注城市化率的高低,而更应该关注城市力量的培育;中国依靠平衡型城市力量推动国家转型的未来发展,还需要进一步从市场要素、制度要素,以及权力要素、参与要素四个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