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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四个乡镇的调查为基础,在国家/社会关系框架下,考察项目进村过程中乡村治理的现实样态,旨在解读项目制与乡村治理转型的现实逻辑。文章的基本预设为,项目制是撬动当前乡村治理结构与秩序变迁的关键变量,项目进村与乡村治理权力结构、利益结构和秩序结构等变迁有着密切关系。文章综合运用了权力/资源和资源/秩序的方法,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事件中分析基层政治生态,考察实践中的乡镇政府—基层组织—村民关系。文章按照项目进村过程——项目分配、项目执行、项目动员——分析不同阶段乡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逻辑与结果。首先,在权力/资源框架下,通过对项目分配中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互动关系的论述,提出项目进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推动了乡村治理的行政化,具体表现为村干部队伍职能分化、行政考核精细化和干部职能科层化。乡村治理行政化发展,造成行政消解自治,不利于基层民主发展和项目资源合理配置。其次,在权力/利益框架下,分析项目执行过程中,新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机制。项目执行再造了村干部队伍,并为企业、经纪人、混混和大社员等地方势力参与项目提供了契机,乡村社会上层形成新利益共同体的项目“分利秩序”。新乡村利益共同体的项目分利行为,引起了项目需求私性化、基层民主形式化和基层政权合法性危机等问题,乡村治理“去政治化”严重。再次,在资源/秩序框架下,分析项目动员过程中,普通村民和村庄边缘人(反对派、钉子户和上访户)的项目参与逻辑。通过对村民在项目决策、项目筹资等事件中的行为策略分析,以及对项目实施中反对派、钉子户和上访户的谋利行为研究。在项目动员中,村民分化成为难动员、难合作、无公共精神的个体,乡村治理失序化严重。本文认为,项目进村引起的乡村治理行政化、去政治化和失序化共同推动了乡村治理的“内卷化”,表现为基层政权的权威合法性危机、乡村社会的公共性危机、基层民主发展危机等。而乡村治理“内卷化”实质上体现着乡村治权的弱化,其内在机制是:在国家强制性权力上收,村民社会尚未发展成熟的过渡时期,以项目制形式推行的国家基础性权力(国家能力)建设在基层遭遇了强制性权力保障式微和村民社会支持缺失的双重困境,造成乡村治理“内卷化”。为应对项目制背景下的乡治理“内卷化”困境,需要推进乡村治理转型,其可行路径是实行村庄“微自治”,构建一个有着集体行动能力和参与监督、决策能力的村民社会,以适应国家基础性权力发展需求,推动国家——社会关系朝着“强国家——强社会”的模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