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税法产生以来的历史表明,古今中外的税法与税的形成是同时产生的,有税收必有税法作保障,税收与税法构成一对不可分割的社会历史现象。特别是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和“依法治税”口号的提出,更切实地反映出了税收与税法关系的不可分性。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关系也是如此。 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税种中“增长最快、最具潜能”的税种。其纳税人最多,涉及面最广,成为大众普遍关心的税种。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差距拉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日益突现出来。从国际公认的反映收入分配现状的基尼系数来看,我国个人收入差距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并呈逐年扩大的趋势。差距过大引起了很多社会问题。因而,缩小个人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纯所得或纯收益课征的直接税,拥有诸如超额累进税率、免征额、生计费用扣除等众多的调节手段。这都大大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有效性,使其成为再分配领域公平收入分配功能最强的税种。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缩小个人业已形成的收入差距峰谷,实现社会公平,缓和社会矛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实施和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十年来却基本保持不变,与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不相匹配,致使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窄,费用扣除粗放、简单,税率结构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管,有“征税第一难”之称,偷漏税相当普遍、严重,从而产生了许多税负不公现象。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个人所得税制越来越不符合公平税负的治税思想,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也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为了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因此,从税法理论和税收实务角度来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无疑具有相当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整体着手,对其完善问题相关的各主要方面进行探讨。由于笔者知识水平所限,加上篇幅因素的考虑,不能面面俱到,有的地方也没有深入下去。全文共约四万三千字,其结构安排如下: 一、引言.简单回顾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十年表封睬持不变,与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不相匹配.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具体又分为“课税的理论依擂,、“价值目标定位,,、“效率与公平原则”三部分进行探讨。通过阐述西方经济学家有关课税的主要理论观点,透视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所在,从而得出我国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应选择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为主要价值目标,侧重税负公平原则,并重点分析其理由所在。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现状评析。具体从纳税人、税种归属、课征模式、课税范围、税率结构、费用扣除和税收征管等税收法律制度的几大主要方面逐一探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正是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产生了许多税负不公现象,使个人所得税不能充分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思考.针对上述缺陷,结合我国自身的基本国情,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借鉴国际税制改革的经验,分别对症下药,提出一些既具前瞻性又不乏可操作性的完善思路,力求药到病除. 五、结束语.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既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又是一项直接伙关中央、地方尤其是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工作,应让各方面谈看法、让全民来讨论,才能制定出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科学、民主、填密、可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通过税法理论和税收实务角度的探讨,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以公平税负,充分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