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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和发展动能之所在。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发展重心仍是大力推进城镇化。但是各地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也产生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数量庞大的失地农民及与之相伴随的社保、就业问题。“种田无地、社保无份、就业无岗”,这是一些地区失地农民生存现状的真实写照。失地农民群体的现实困境不仅仅是自身权益的受损,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是城镇化有序平稳推进的必要前提,而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最终是要通过各方资源帮助被征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重新获得可持续性生计。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就业是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故本文以实现失地农民稳定就业为出发点,以政府责任理论为基础,以怀宁县新山社区为典型案例,分析地方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过程中应该担负的责任以及履行职责的现状,进而提出相关责任强化的建议。本文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中究竟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作者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政府责任理论,从理论上总结出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过程中的责任体系,为后续的研究奠定基础。在归纳出政府责任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中担当者重要的角色。怀宁县政府在促进失地农民就业过程中积极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制定了相关的就业政策,构建了保障政策落实的组织机制,提供了包含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在内的相关就业公共服务,支持并鼓励自主创业;然而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就业政策指向性不强、就业培训效果有待提高、招工平台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创业支持措施有限;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来自于政府、失地农民和社会三方主体,政府自身履责动力不足、相关征地制度亟待完善、失地农民权利意识淡薄、社会群体监督乏力等;在充分了解调研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以政府责任为核心,从构建履责动力机制、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鼓励创业三个角度提出了加强失地农民就业中的政府责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