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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媒体曝光的刑事错案数量的增多,人们对于刑事错案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的增加。刑事错案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同时也侵蚀了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信仰。所以如何从制度和理念方面防范刑事错案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的活动涉及刑事诉讼的全过程,由于其诉讼位置的特殊性,对于刑事错案有一个“过滤”性的作用,此外检察机关还承担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权力。因而,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来研究刑事错案的防范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在我国的理论界更多的学术成果集中在从侦查程序出发研究刑事错案,而对于检察机关刑事错案防范问题关注的比较少因而为本文的写作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本文从检察机关防范刑事错案的角度切入,分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主要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对于刑事错案的概念和认定标准进行了一个界定,从而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同时笔者还区分了错案、冤案、假案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明晰了刑事错案的范围。第二部分从检察机关的视角出发,研究了检察机关在防范刑事错案方面的特殊性,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客观公正的义务,检察机关诉讼位置和诉讼角色的特殊性,以及检察机关拥有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权,这些都决定了检察机关防范刑事错案的特殊重要意义。第三部分主要从实证的角度,结合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影响的20起刑事错案从而分析检察机关在防范刑事错案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检察环节导致刑事错案出现的原因有:传统法律文化对检察机关的影响,检察人员的个体原因包括执法理念的落后、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缺失、检察人员受到心理偏见的影响和个别检察人员的素质低下,检察机关不当的工作机制和诉讼机制,以及外界压力对检察机关的不当影响,检察环节的刑事错案是在多重因素下相互作用的结果。第四部分笔者论述了美国、德国、日本检察机关在防范刑事错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据此对于更好的完善我国的检察制度,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强化检察官客观公正的义务,进一步完善检察考评机制,为我国检察机关防范刑事错案的能力提供良好的经验。第五部分笔者主要论述了我国检察机关防范刑事错案方面的构想。包括检察环节司法理念的不断转变,确保检察官能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完善刑事诉讼机制,保障检察机关独立的行使检察权,促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落实和执行:进一步完善辩护制度,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机制。此外检察机关不理性的工作机制也是导致刑事错案发生的重要方面,应该进一步改进目前的工作机制、考评办法和决策制度,落实侦查监督权、审查起诉权、审判监督权、执行监督权真正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于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引入人民监督员,坚持检务公开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实现检察机关在防范刑事错案方面的重要作用。